(1.) 校方有權更改校巴路線; (2.) 車站開出時間或會因交通情況而改動,如有改動將會提早通知學生及家長; (3.) 學生必須按指定上車地點及時間等候上車,請家長和學生必須提早5-10分鐘到達車站候車,逾時不候; (4.) 校巴費用分三個階段收費,每個階段開始前將會發出通告予家長作申請; (5.) 成功申請並繳費的家長,若在所屬階段決定不再使用校巴服務,有關款項將不獲退回; (6.) 學生因任何原因缺席上課,校方不會退還有關日數的車費,敬請留意; (7.) 若遇上惡劣天氣,校方將根據教育局的停課宣布暫停當天校巴服務; (8.) 如學生未有合理証明而缺席乘搭校巴三次,將會記錄在案,有機會影響日後的申請; (9.) 學生乘車權利不可私下轉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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