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章撮要
教育局在這一章節中介紹校外評核隊評審學校情況所使用的方法。
校外評核隊伍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日、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及五月二日到校進行校外評核工作,評核學校的自我評估工作及各範疇的表現。
校外評核人員透過下列方法了解學校的情況:
此報告所反映的學校情況,為校外評核隊伍於評核期間,透過上列方法了解並作綜合判斷的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