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場結構的分類
(即競爭模式的分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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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而言,競爭模式可分為:(1)完全競爭市場;(2)壟斷性競爭市場;(3)寡頭壟斷市場;(4)壟斷市場(或獨佔市場)。
其中(2)壟斷性競爭市場;(3)寡頭壟斷市場;(4)壟斷市場(或獨佔市場)皆屬於不完全競爭市場形態。
廠商追求最大利益 , 直覺上看好像把價格訂得愈高愈好, 但是在現實中, 是不能一定實現的。原因是公司選擇定價策略時,很多時候決定於公司的所在市場競爭模式; 如何將競爭模式分類,是制定定價策略的第一步。
只要有買賣雙方進行交易的地方或環境就有市場。
表面上,物品或勞務的價格是由廠商決定 ,但真正決定價格的仍然是市場上供需雙方。
當然在某些市場競爭很少,此時賣方有相當大的力量來決定價格(如地下鐵路的票價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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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在某些市場競爭十分大 ,此時廠商幾乎沒有決定價格的能力(如雜貨店的雞蛋及其他貨品價格)。
如果某產品在市場上只有一家廠商,我們稱該廠商為"獨佔"或"完全壟斷" (Monopoly) ,此廠商具有很大的市場力量;如果市場上有很多很多的廠商 (如雜貨店) ,而該產品的品質或特性與別的賣家幾乎完全無異(如雞蛋) ,則這些廠商之間的競爭必然十分激烈 ,彼此之間對於價格都沒有決定的能力,我們稱之為"完全競爭市場" (Perfect Competition)。
事實上 ,"獨佔"與"完全競爭"是市場結構的兩個極端 ,大多數產品市場都介乎兩者之間。
 一般而言,經濟學家會將市場競爭模式定義為市場結構 (Market Structure)。
市場結構的分類,主要考慮四項因素:
(1)廠商數目;(2)有否進入市場的障礙;(3)產品特性近似程度;(4)資訊流通是否完全。
(Perfect Competition) |
(Monopolistic Competition) |
(Oligopoly) |
(Monopoly) |
廠商數目眾多 (abundant number of sellers) |
頗多廠商 (significant amount of sellers) |
廠商為數不多 (only a few number) |
只有一家廠商 (only a single seller) |
產品同質性 (homogeneous goods) |
產品異質性 (產品有差異 , 但差異很少) (heterogeneous but slightly different goods) |
產品異質性 (產品有差異) (heterogeneous goods) |
只有一種產品 (same kind of goods) |
進出市場容易 (free entry into market) |
進出市場容易 (easy entry into market) |
進入市場困難 (difficult entry) |
進入市場有障礙 , 幾乎無法進入 (entry barrier) |
市場資訊完全流通 (perfect information) |
市場資訊不是完全流通 (imperfect information) |
市場資訊不完全 (imperfect information) |
獲得獨佔者的市場資料很困難 (imperfect information) |
對價格沒有控制力 (price-takers' market) |
對價格有少許控制力 (price-searchers' market) |
對價格具控制力 , 但擔心同業的割價報復 (price-searchers' market , price revenge possible) |
對價格有很大的 控制力 (price dominant) |
例子 : 農業 , 農產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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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飾 , 餐廳 , 理髮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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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樂汽水, 石油, 汽車, 家庭電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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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用事業, 水, 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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